
网友提问:8年前,我与丈夫廖某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年仅4岁的女儿随我一起生活,按协议廖某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转眼间,孩子上初中了,各种开支增加了不少,当初廖某所付的抚养费早已用完,而我已下岗,无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为此,我和女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生有子女的,那么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则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我们要明白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那么抚养费是一次性付清?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抚养费一次性付清标准无统一规定,通常综合多方面确定,包括子女实际需要(如医疗等开支)、父母双方负担能力(按收入比例等给付)、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发达地区标准较高),法院会综合考量定具体数额。

抚养费用能否一次性付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支付方有经济能力且愿意、不影响自身及亲属生活,双方协商一致可一次性付清;经济状况不允许时,法院一般不强制,会确定定期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取决于经济能力和协商结果。

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要这个抚养费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支付的,那么是否可以请求一次性付清所有的抚养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