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上诉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第一、先书写好离婚诉状、准备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和证据材料先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第二、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第三、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一个必经程序。
1、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起草诉讼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被告所在地或被告寓居2年以上所在地法院)递交诉讼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另一方发送诉讼状副本。
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等等。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1、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者其他居住证明材料)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递交如下材料: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财产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明材料等; 3、法院安排调解,根据夫妻不同。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女方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