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男方可以把户口迁到女方家。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结婚迁移户口流程:到女方户籍地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公民结婚以后,若女方要将户口迁到男方来,需要提供女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准迁证的,再带上准迁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办理迁出手续。流程如下: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男方迁入女方,属于婚姻投靠,所需材料如下: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到县户政府批字;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先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准迁证,然后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开迁移证即可到男方处落户。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需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是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可以原户籍分户,也可以申请回父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出,如迁回娘家;也可以选择不迁出,办理分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如果要迁到女方家的,由女方或者户主在迁出前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是由农村迁往城市的,还必须持有学校的录取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