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分析:1、结婚前陪送的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后: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可以参照下列内容: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具体情况分析:1、结婚前陪送的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后: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情况分析:1、结婚前陪送的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后: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情况分析:1、结婚前陪送的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后: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情况分析:1、结婚前陪送的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后: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