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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离婚调解书还要办理离婚吗

2024.03.29 婚姻家庭 341人浏览举报
解析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确认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调解书一经生效,双方婚姻关系便解除了。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收到调解书时建议主动向承办案件的法官申请开具民事调解书的生效证明,如果之后再婚带上民事调解书和生效证明就可以直接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报告编号:NO.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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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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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要看男方欠的钱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如果只是用于个人挥霍,那女方是不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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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起诉离婚拿到调解书了就代表离婚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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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朋友拿到离婚调解书算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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