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农村,单身女儿符合一定条件可盖房。需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宅基地份额。要按当地建房规定和审批程序操作,无合法宅基地或不符规定则可能无法盖房,可通过继承等获地后再建。

农村宅基地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村民有使用权,其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子女可继承。登记房屋女儿可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未登记可经法定程序继承,村集体有特殊规定除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女儿一般无继承权。但女儿是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或户口迁出但有合法房屋,可按“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继承情况复杂,需结合成员身份和房屋状况判定。

女儿有没有宅基地继承权?我国女儿对宅基地本身无继承权,因其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户口未迁出本村且符合条件可申请使用;已迁出或为非农业户口能继承房屋,“地随房走”,房屋存续可使用,坍塌后村集体收回,继承房屋与儿子平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农村土地女儿继承权分情况而定。耕地、草地等家庭承包经营权,同户女儿在承包期可继续享有,分户则不能;林地承包经营权,女儿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可继承。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女儿可继承地上房屋并依“地随房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