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让,但要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等。
可以转包,但要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等。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户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户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户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承包户自己与发包方。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有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条件的话可以解除。有法定解除情形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或者受让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承包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单方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当存在法定解除情形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