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民政局可以开离婚证明,即办理离婚证。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登记: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等。
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档案证明。婚姻证明是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结婚登记一般需要提交一下证件:1、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或者二代身份都可以)。2、男女双方当事人本人必须是没有配偶。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且现在登记结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4、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领证一般是可以使用户籍证明的,具体建议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
民政局不可以撤销无效婚姻。婚姻关系无效的,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是无效的,民政局是没有权利撤销无效婚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1、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双方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或者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4、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
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结婚登记领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