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1、现金补偿:以前的拆迁中比较常见,根据自家的房屋的面积确定补偿的金额。2、等价置换:指让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自行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拆迁损失。3、双向补偿:是指农户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
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没有宅基地证比较难获得赔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原则上拆迁补偿时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比如说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等等,但是具体的拆迁执行政策还要以当地为准,不同地区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因此补偿也有所差异。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
有补偿的。在实际的补偿中,土地补偿一般可以有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地方的补偿标准例如土地区位价格等,对宅基地进行价值评估,直接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照一定的价格标准折换成住房面积进行安置。所以,在实际的宅基地征收过程中,只要是集体成员的,有统一安置的,一般都会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和原有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补偿新的安置面积,原有宅基地上并没有建造房屋的就没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就是集体所有的无偿供给村民使用的建设土地,不排除没有建造房屋的就不给于补偿的情况,具体的补偿方式以政府发布的补偿公告为准。
1、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2、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是存在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形的,那么宅基地被村里收回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宅基地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的,使用权人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