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权是合同的一种保全方式,当债务人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那么,“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可撤销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发票本身只是付款凭证,不具有合同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发票是付款凭证属于证据之一,不能单独和完全作为合同。关于发票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行使需满足行为存在、影响债权实现、相对人恶意等条件,要通过诉讼进行,成立后转让行为无效,还有除斥期间限制。

最低价中标法有诸多优点:能节省资金,让采购方低价完成采购,用于更多公共事业;可提高透明度,减少人为干扰和腐败;促进市场竞争,推动行业进步;还能加快采购进程,使项目更快实施。

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