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和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3)开庭审理;(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1、法院受理重审案件,但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要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2、法院对重审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的,法院就会开庭审理。3、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等。
故意伤害民事庭审流程:(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审判。
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原来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确定举证期限、送达、开庭、判决,整个案件从头开始。
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原来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确定举证期限、送达、开庭、判决,整个案件从头开始。
1、刑事庭审的流程一般会按照下列程序走:先由审判长查明到庭情况,告知有关诉讼权利;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由被告人进行陈述;再进行法庭陈述、辩论与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刑事庭审的流程一般会按照下列程序走:先由审判长查明到庭情况,告知有关诉讼权利;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由被告人进行陈述;再进行法庭陈述、辩论与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是可以由法院进行审查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民事案件二审的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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