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庭前准备工作;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开庭;宣告庭审的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宣判。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3、开庭准备宣布;4、法庭调查;5、法庭辩论;6、陈述步骤;7、法庭调解;8、休庭评议宣判。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上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方上诉后,到二审开庭还有一段时间,另一方需要等待二审法院的通知。到时候再根据上诉状的内容,准备二审诉讼即可。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合同诉讼的一审程序如下:起诉。原告需要写好起诉状向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正文: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案由,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尾部: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正文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本文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