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是什么

2024.04.24 综合 14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1、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证据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根据规定: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3、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根据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4、规定部分特殊类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证明责任分配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什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李键键律师 2018.12.24 31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什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李键键律师 2018.12.24 11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采取什么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当事人自己主张。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王玉婷律师 2022.02.24 14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处理的

    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以下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王玉婷律师 2023.06.13 1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等。

    李键键律师 2022.01.26 775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什么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及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孙政律师 2018.12.18 6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以下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王玉婷律师 2022.06.12 2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怎样处理

    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以下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王玉婷律师 2023.05.18 2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一般由起诉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我国实施“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由起诉方的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则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李键键律师 2021.11.10 1670人看过

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2960

    精选解答
  • 1353970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在我国,一直遵从的是轻信证言,主要靠证据的规定进行查案,民事诉讼中也会有证据,那么举证的责任是怎样分担的呢,包括哪些分配原则,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有什么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要进行举证,当事人进行举证才能够保证自己在诉讼中可以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很多人对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不太了解,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该怎么样做才能举证,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有什么原则?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需要举证,不管是原告跟被告都有举证的权利,可以向法庭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是在举证的时候是有责任分配的相关原则,需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在举证的时候吃亏。华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当被提不出证据来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法院又无法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时,由被告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划分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划分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法律也规定有例外情形
  • 民事诉讼中,谁具有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该条规定采用了法律要件分类说中规范说的观点为理论依据[5],将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确定为“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即权利及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所依赖的事实[6]。根据此条规定,待证的基本事实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一类是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事实。在出现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裁判者要对真伪不明的待证事实进行归类,确定对该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并据此判决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 下列属于减轻了受害人证明致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的原则是 A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道题该怎么理解?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由什么因素决定
    主要有主张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决定。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里的当事人指的是什么
    你好,原被告和第三人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