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作品侵犯署名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委托作品署名权属于受托人。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以下情况时有侵犯署名权:一是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二是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称作者身份权。
以下情况时有侵犯署名权:一是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二是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称作者身份权。
侵犯署名权一般是指假冒署名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二是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如果侵犯著作权,可能会受到一些处罚。
职务作品单位一般不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形的除外,比如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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