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时算,超二十年法院不保护(特殊可延长)。时效内有胜诉权,超时效对方抗辩成立则丧失胜诉权。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期间出现特定情形会中断、中止,要注意这些特殊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纠纷中当事人发现权利受侵要及时维权,否则超时效难获充分法律保护。

买卖合同纠纷有时效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时效会中断、中止,当事人要关注并及时主张权利。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一方违约可能致另一方权利受损时起算。有中断、中止情形,当事人涉纠纷要关注时效,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