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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约定吗

2021.09.24 合同纠纷 126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则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进行诉讼。若当事人同时向多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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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

李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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