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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的享有人是谁

2022.09.22 合同纠纷 15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要分阶段确定:如果是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如果是交付标的物产生的咨询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是原标的物滋生、增值、繁衍而来的,是基于对标的物的所有或占有而产生的受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报告编号:NO.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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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婧婧

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

陈婧婧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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