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分情况。(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无需去办离婚手续。
您好,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需办理离婚,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双方还有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纠纷,可以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或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提起诉讼。
您好,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需办理离婚,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双方还有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纠纷,可以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或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提起诉讼。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以前未婚同居,且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情况;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即使满足婚姻的实质要件也是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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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属于离婚问题,你要办理具体后律师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