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结合案件情况 若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是涉嫌重婚的
你好,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长时间生活。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重婚案件我处理过,认定标准为:稳定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咨询我
你好,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男(女)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单纯的的同居以致生了小孩还不足以构成重婚罪。
出轨≠重婚,同居≠重婚,有非婚生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法律重婚,即前后两段婚姻均为法定婚;
二是指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重婚,即前一段为法定婚,后一段为事实婚。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的很明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换言之,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的规定,已登记结婚的一方与他人又登记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认定为重婚行为并予以刑法制裁。换言之,即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要不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
要认定重婚罪,需要当事人搜集足够的证据证明男(女)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是最直接的领取结婚证(全国联网,不太可能)
二是办酒席、拍婚纱照等,举证难度很大。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日常生活中的互相称呼外,还包括女方生病时、女方生育孩子时、孩子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另外,通过裁判文书网、无讼等网站搜索判例可知,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多份证人证言。
(2019)粤2071刑初503号刑事裁定书显示,自诉人已经提供了初步的证据证明被告与他人生育一私生子,但是法院认为自诉人提供的微信截图相片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裁定不予受理本案。
另外,理论上公安机关确实可以受理重婚罪案件。但在实践中,公安因为各种原因,会建议当事人直接起诉,将该类案件等同于自诉案件处理,公安直接侦查的重婚罪案件往往伴随着其他犯罪,比如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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