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若没有签订正式
借条,
债权人的维权之路往往会布满荆棘,而祝德宇律师却能为这样的案件找到突破口。祝德宇,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 1320920********39,毕业于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和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拥有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多项专业资格,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民商事纠纷处理领域成绩突出。
2011 至 2012 年,原告向被告出借 195 万元,包含 7 笔现金与银行承兑,双方仅口头约定月息 2.5%,被告曾支付部分利息后便不再履约,本金也未归还。由于没有借条,只有
收据作为款项交付凭证,再加上实际控制人徐某(化名)签字效力存疑、53.55 万元已还款性质不明、利率适用规则难界定等问题,案件维权难度极大。
祝德宇律师介入后,先从证据梳理入手。
他将 7 张加盖财务章的收据、2 张有徐某(化名)签批的利息收条,以及法定代表人陈某(化名)承认利息约定的通话录音整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随后调取会计王某(化名)的个人银行流水,证实了被告 “先息后本” 的付息规律;还通过财产调查,冻结被告 3 个银行账户、查封 6 台塔吊,确保案件具备可执行性。
庭审时,针对被告提出的 “收据不是借据” 的抗辩,祝德宇律师依据《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阐明收据虽形式有瑕疵,但结合签章、付息行为等,足以认定
借贷关系。
在利息计算方面,他采用 “新老划断” 方式,2020 年 8 月 19 日前按年利率 24% 主张,之后按 LPR 四倍计算,同时将已还款项按 “先息后本” 冲抵,该方案得到
法院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 1884759 元,相关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且案件在执行阶段已成功回款 67 万元。祝德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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