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如果借贷合同中约定了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则允许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债务纠纷可以到合同约定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 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
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有以下情况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二)被告是被监禁的人。
合同签订地不是履行地。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签订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不确定,这两个地方可能相同可能不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或者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地方应当为合同签订地,然后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双方未约定的,合同的履行地按照法律的规定。
送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不成立,因为民间借贷合同时实践合同非诺成合同,并非合同签订了即成立。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