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因法律规定的变化导致不同借款期间的利率有所差异。(1)在2020年8月19日之前,法院判决支持的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2)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则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间借贷利息包括借款期间利息以及逾期还款利息,对此法律规定亦有所不同。对于自然人之间借款,若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不得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但若对方逾期还款,则可自逾期之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若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间。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1、2020年8月20日之前最高支持的利息为年利率24%(月息两分);2、2020年8月20日之后支持的最高利息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LPR一直在变动,具体每年的贷款利率上限规定要根据最新央行发布的LPR利率为准)。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如下: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