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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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16点08分
2020年8月20日之前,按照之前的最高保护限度,即24%;2020年8月20日后的,按照最新司法解释,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您好,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债务人有权因此提出抗辩。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您好,请你详细说一下你的情况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