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有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种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我国法律不允许解除抚养关系。 。
民法典中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抚养人抚养费。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父母对成年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中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有关系,双方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双方的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
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具有下列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的确认: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抚养人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