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抚养关系认定的关键因素包括:继父母和继子女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物质上有帮助,在情感上有交流。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民法典中构成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有关系,双方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之间就成立拟制血亲关系,双方完全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中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抚养人抚养费。
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双方的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的确认: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抚养人抚养费。
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具有下列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举证抚养关系的方法:1、可提供对被抚养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证据,如平常往来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2、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证据,如可提供给子女的转账记录等证据。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的成立: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抚养人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