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票据质押?票据质押质权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票据质押质权的如何实现?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票据质押质权的实现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什么是票据质押票据质押是担保债务履行方式的一种。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行为都是和法律相关,比如质押,这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但是对于质物和质押之间有很多的人不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并且对于质押权是如何进行办理的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权的效力则有:担保的债权;对标的物的效力。关于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动产是可以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而动产质押自出质人交付质押物后成立,所以质押物是由质权人保管的。而质押物有可能损毁或者丢失的,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所以质押物丢失的,如果不能找回的,质权人不再享有质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押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将质押物再次质押。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物只有保管的义务。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