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出质的权利有以下这些:(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可以出质的权利采取了列举的方式一一列出;除这些权利以外,其他权利均不得出质。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
质权人享有以下这些权利: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2、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该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除非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擅自使用出质财产。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以下这些:(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民法典中质押权是债权吗?
免费查看民法典民事权利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权利民法典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民法典利息范围规定
免费查看民法典中关于质押权利的规定,是否可视作债权的一种形式?
免费查看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中债权如何实现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