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担保人即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即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担保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可以。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当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 权转让约定了禁止转让事项,当债权人没有和保证人进行商 议并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而进行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对于此 次债权转让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不能免责。担保合同无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偿还债务。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债务人或保证人还清所有债务,就可以实现债权债务的消灭,担保在偿还清所有债务的同事自然消除。和债权人协商一致。民法最根本的原则之一就是:意识自治。上述两种方式都是退出担保条款的有效方式。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