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的代位继承权不受影响,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
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对于代位继承,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女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女侄子)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父母活着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等。
民法典中遗嘱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等。
拟制血亲可以代位继承。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
遗嘱继承中不能代位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不是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