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事实收养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在遗嘱之外的财产在遗嘱继承后可以进行法定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等。
事实收养具备哪些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等;长期共同生活等。
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收养。《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均对收养、送养的条件和程序有规定。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应该符合法定条件,并且不得违反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等特殊规定,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然人在生前有立遗嘱的,在他死亡后,需要按照他所立的遗嘱来继承遗产,不能适用法定继承,但在遗嘱中没有涉及的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的。因此可以看出遗嘱继承是优于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遗产是需要按照遗嘱继承的。
1、原来是准收养关系,纠纷发生时已经转化为事实收养关系。此时应根据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持续达5年以上而分别予以处理:已经达到5年的,依据时效取得原则赋予其法定收养的效力;未达到5年的,适用事实收养关系撤销制度处理。
无论收养几年都不会为事实收养,因为我国不认定事实收养,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之后,才能认定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