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无效婚姻,顾名思义就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违法的。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事实婚姻直接分开就可以,财产和子女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事实婚姻中债务的承担还是要看这部分的债务由单方产生还是双方一起产生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经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继承权;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
我国《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事实婚姻,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婚姻家庭情况的实际,认可部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又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男女的婚姻关系为有效婚姻的一种形式。具体是以1992年4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登记,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如果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男女双方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