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即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即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法典》中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包括:禁止高利放贷,如果借款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中对于民间借贷的期限没有进行限制,民间借贷的期限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借款人返还欠款。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