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分为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两者的生效条件为:一、合同承受: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企业合并: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可以转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转让条件主要是:(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合法有效的债务;(2)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等等。
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合同概括承受是指合同方主体将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情权债务的法律行为。合同概括承受一般是基于当事人与他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有时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