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父母是未成年之女的当然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
在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变更监护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孩子的监护权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变更监护等情形,没有转移监护的说法。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监护权不可以转让。法律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协议变更监护权的,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处理,协商好后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书。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监护权可以暂时转移的。所谓监护权转移,是指监护人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监护权不可以随意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才可以。监护权的变更在目前的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种情形:(一)因委托监护而发生;(二)因约定监护而发生。约定监护是法定监护人之间确定监护人的协议。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除监护权:(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