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是有用益物权的,房屋的用益物权包括居住权、承租权等,房屋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一般要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居住权是不是可以立遗嘱设立?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实生活中部分人由于房屋产权、土地征收等问题,导致自己居无定所,过上朝不保夕的日子。自民法典问世,居住权进入人们视线,让更多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得到了保障。下面由华律网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居住权的相关知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有人享有居住权的时候,那是法定的权利。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依据民法典,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按合同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具人身专属性,保障特定人居住需求。居住权人死亡后需求不存在,居住权消灭,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居住权人对房屋行使居住权,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那么民法典中居住权有没有时效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