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有以下这些: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有以下这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关于涉外合同的规定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的,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关于物权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对退还彩礼是有规定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支付一方主动提出退还请求; 2、存在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 3、其他条件。
《刑法》中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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