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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代位权可以通过仲裁吗

2022.11.28 债权债务 119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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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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