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民法典中担保范围是否能超出申报债权

民法典中担保范围是否能超出申报债权

2024.04.15 债权债务 88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民法典中担保范围不能超出申报债权。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应当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不能超出担保范围申报债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的担保权是否能转让

    1、债权转让抵押担保可以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衍祥律师 2023.07.21 13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否能执行担保人债权

    1、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的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所以可以提供协议、起诉书等体现主张债权。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07.20 24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权收益是否能担保

    1、不能。股权收益不属于民法典意义上的担保,股权收益是不确定的,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润,股东才可能获得分红,如果是亏损,就无法获得收益。即使是公司有盈利,也未必一定要分红,这取决于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可能决议将收益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2、因此,股东收益是不确定的,不是既定的债权,不能作为担保,无法质押或抵押。从现实意义上看,这样的担保也没有实际意义,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只有股权可以作为权利进行质押。但在债权人本身就是公司的情况下,以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没有意义。3、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张福昊律师 2023.07.19 1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非法债权是否能设定担保

    1、不能。合法的债权都能设立担保,而非法的债权不能设立担保。例如因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权。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王衍祥律师 2023.07.20 14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权人能否申报债权

    民法典中担保权人能申报债权。公司进行清算时,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如果担保权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担保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张万东律师 2022.02.17 1078人看过
  • 民法典诉讼程序中是否能转让债权

    具体看情况的。诉讼程序中的债权不同于相关法律规定中规定的一般意义上的债权,其不仅要体现私法自治的原则,同时还要兼顾诉讼程序法秩序性的要求,因此,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原则上应当允许转让,但是应当加以限制和规范。

    潘道广律师 2020.11.19 97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质押是否属于担保

    债权质押属于担保。担保的类型有很多种,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以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债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当事人用债权进行质押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王衍祥律师 2021.12.20 94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担保是否继续

    债权转让担保继续。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对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担保物权作为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罗泽宏律师 2021.12.20 9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民法典对担保债权能不能作为破产债权没有规定,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韩翼驰律师 2021.11.18 741人看过

张万东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张万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52

    精选解答
  • 23822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法典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在担保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所以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能超过担保范围向债务人追偿,也不能超担保范围申报债权。
  • 民法典担保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破产后,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之一,所以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可以提供债权证明材料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
  • 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何的
    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债权申报的范围包括职工债权、利息请求权、待定债权、连带债权、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等。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一、一般规定可申
  • 债权申报的范围
    在申请薄产的时候,债权人都会将自己的债权进行申报,要是不对债权进行申报的话,就算破产这些债权也是无法免责的。因此债权申报非常的重要,也是申请破产者的主要任务,但是并不是所有债权都能申报。那么,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 民法典破产企业担保债权由谁申报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