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让探视不一定能变更抚养权,但可作考虑因素。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法院支持变更,不让探视不在列,但或反映抚养方不利情况。遇此可先协商,不成则起诉保障探视权。若能证明其他不利事实,可起诉变更。

民法典规定,阻挠探望权行使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探望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在当前社会中,在离婚后,一方会对子女进行抚养,而另一方有相应的对孩子的探视权这是我国法律在明确规定的。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能否剥夺母亲的探视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不让探视不一定能更改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探视权,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条件,仅不让探视未达条件时,法院一般不支持,但若影响孩子健康,可作考量因素。

不让探视不一定能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方患重病、不尽抚养义务等。长期故意阻止探视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起诉或会获审理;偶尔不让则不能成充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