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生子抚养权判定与婚生子女一致,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特殊情况随父;两周岁以上有优先考虑情形;八周岁以上尊重其意愿。此外,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有利子女利益法院会准许。

未婚生子抚养权判定遵循一定原则,考虑子女年龄,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有特殊情形可随父;两周岁以上综合双方抚养条件;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还会考虑不宜抚养情形,目的是保障子女权益,让其有利成长。

未婚生子抚养权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结合父母抚养能力等情况解决。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有特殊情形可随父;两周岁以上有优先考虑情形;八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也可协议轮流抚养,协商不成可诉讼。

《民法典》对非婚生子抚养权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不满两周岁以母亲抚养为原则(有不适宜情形除外),满两周岁协议不成法院按有利原则判,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要保障子女权益。

未婚生子抚养权案件判决时间依适用程序而定。简易程序适用于简单案件,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用于复杂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当事人上诉的,二审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