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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视权

2024.04.15 婚姻家庭 85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视权的情况: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
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一般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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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后执行探视权的方式: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探视权的执行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2、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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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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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 申请终止探视权是要去法院吗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是需要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怎么样终止对方的探视权
    您好,我是李律师,专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想要中止对方探视权,需要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详情可与我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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