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 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 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 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一方同居之前的个 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 租、股息、红利等),一。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除外。
同居认定共同财产如下: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共同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同居时的财产根据双方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一般共有处理。 同居时双方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一般是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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