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是基于结婚登记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发给双方结婚证,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不是具有婚姻关系?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根据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出台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为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

民法典中对事实婚姻关系有不同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登记男女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符合的要补办登记,未补办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二者在权利义务方面有很大差别。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男女并没有结婚领证的情况下就生活在一起了,有的甚至未婚先孕,很多时候这样的关系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婚外情等行为。那么在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关系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证明事实婚姻关系可从几方面着手,包括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邻居等的证明等)、共同居住(居住证明等)、有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账户等),1994年2月1日后我国大多不再承认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