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没有规定存在事实婚姻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存在事实婚姻的,该条规定,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满足登记结婚条件的,即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具备事实婚姻的前提下再次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中重婚罪的构成包括事实重婚。我国禁止重婚,包括与有配偶者进行结婚登记和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只承认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只要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生活,并且符合结婚条件的,都属于事实婚姻。
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如果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是否为事实婚姻跟有没有孩子没有关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如果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如果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