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不完整的家已经给孩子一个不小的伤害,看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人之常情,但不少离异夫妻却要将过去的“仇恨”深化,那么,夫妻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探视权”国家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探视权的问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内容展开处理。总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论父母是否离异,都不会因此而被割舍或消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关于法律是怎样规定离婚孩子探视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第一类为探望性探望,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前往另一方家庭所在地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地点进行探望;第二类则为逗留性探望,这是一种更为长期的探望形式,探望权人有权在事先约定或者经由法院裁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接至自己身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其送返原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