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进行离婚时只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个人财产由于是个人的,所以是不用分割的。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可以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但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除外。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等合理分配。 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分割。
1、个人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返回,要求对方返还使用的婚前财产。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