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中,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孩子抚养权,通常不把抚养权判给家暴方。考量因素有孩子年龄、双方经济条件等,也审查抚养能力和条件,尽力保障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

法院判孩子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对孩子身心有害,不利其成长,所以家暴方一般难获抚养权。不过若另一方有严重问题,家暴方已改正且能提供好环境,法院会综合考量。

家暴方通常难获孩子抚养权。法院判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会伤害孩子身心,也与法律保障孩子成长目标相悖。司法实践中,家暴是重要参考,情节轻且有改正或另当别论。

家暴会影响孩子抚养权。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出发,家暴与此相悖。法律、实际影响和司法实践都表明,家暴方不利获抚养权,有证据时大概率会判给无家暴方。

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不会判给有家暴行为一方。原因一是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家暴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二是遵循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家暴是重要负面因素。具体判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