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约定

民法典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约定

2024.04.18 婚姻家庭 284人浏览举报
解析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姻登记之前的劳动所得,继承取得的财产,复员,转业费用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田亚红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

田亚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95

    精选解答
  • 305129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