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3.12.05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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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利息的规定是这样的: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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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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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家朝律师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南宁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1997年本科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985高校)。2005年研究生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在高校从事法学研究与教学多年。具有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份、婚姻家事纠纷、刑事诉讼、交通肇事、物权纠纷等法律事务处理实践经验及较深理论基础。为人真诚实在,认真为当事人利益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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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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