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024.04.12 婚姻家庭 1609人浏览举报
解析
自书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伪造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多多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吴多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0

    精选解答
  • 23182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你好,请问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是无效,在民法典中哪条款规定?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案情来判断。
  • 2021年新民法典后自书遗嘱
    请您说明具体的问题。《民法典》中对于自书遗嘱的规定基本没有变化,但是效力优先性有所变化,现在自书遗嘱可以推翻公证遗嘱了。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效合同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虚假意思表示等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 自书遗嘱在新民法典前写仍是有效?
    您好!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要求,即使是在民法典施行前订立,遗嘱一般也是有效的。无论是过去的继承法,还是新实行的民法典,自书遗嘱均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当然,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新实行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与过去规定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再次咨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不属于遗嘱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的情形是什么? -可以先协商,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